| 性质与基本职能: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在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自身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性和统战性。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的基本职能。 主要任务:团结和动员广大城乡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区内政府和社会事物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协调和监督区内有关部门和行业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组织网络:全区现有乡镇级(办事处)妇联3个,下辖村妇代会32个,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45个,所有工会女工委均为妇联的团体会员。同时还有农村妇女学校34间(其中镇级3间,村级31间),各类家长学校80间(其中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46间、婚育学校31间、孕妇学校3间)、“四禁”(黄、赌、毒、邪)组织34个。 工作载体: “双学双比”活动:1989年初,全国妇联联合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等12个部委在全国农村妇女中开展了“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简称“双学双比”活动。 “巾帼建功”活动:1991年全国妇联推动国家人事部、劳动部、卫生部等13个部委,在全国城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号召广大城镇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在各自的岗位建功立业。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1996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全国妇联联合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8个部委成立了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同年11月,18个部委发出了《关于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联合通知》,2000年3月,中央文明办和全国妇联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实施“家庭文明工程”的方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对于提高家庭成员素质、提高家庭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促进了文明城镇、文明城市和文明行业的创建。
班子成员:
主席: 黄运香 副主席:吴碧珍 办公地址:大亚湾管委会行政办公大楼D603 办公电话:5562131


|